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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申报2025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2日
生效时间:2025年07月22日
级别:省内政策

内容摘要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步伐,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现开展我省2025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科技厅、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西宁海关关于印发〈青海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青经信投〔...

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企业技术中心建设步伐,推动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现开展我省2025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认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青海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财政厅、青海省科技厅、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西宁海关关于印发〈青海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青经信投〔2017〕227号)要求的企业。

二、申报程序

1.项目实行属地化管理。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推荐申报,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推荐文件、汇总表(见附件1)、申报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同时报送正式申报资料电子版光盘。

2.为便于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建设,驻青央企、省属国有企业通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单位所在地属地申报。

三、工作要求

1.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和相关凭证及附件进行认真审核落实并对结果负责,如发现有不实的情况,应取消申报资格。

2.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须在“信用中国”及“信用青海”网站查询项目申报单位的诚信情况,对被列入“黑名单”的申报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在行文中写明所有申报企业信用查询结果。

3.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企业申报材料编写规范性的指导和审核,对未按照本通知要求编制申报材料或深度达不到本通知要求的,不予受理(申报材料要求见附件2)。请务必在申报日期截止前将申报材料送达省工信厅,逾期不予受理。

四、相关说明

1.本通知仅作为申报青海省2025年度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的工作指引,不作为对项目申报单位的承诺。

2.《关于印发<青海省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青经信投〔2017〕227号)下载地址:https://gxt.qinghai.gov.cn/1894225433836666881.html。  

附件:

1.2025年度青海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报企业信息汇总表 

2.申报材料要求  

青海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5年7月18日  

(联系人:李宁,联系电话:0971-6106813)